1)第十三章 林沧的事业_我真是个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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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十三章林沧的事业

  十二月十九号。

  林沧和Sunny在中国境内完成了自己为期半个月的超短蜜月旅行,虽然短了点,但林沧和Sunny都不是很在意这些细节的人。

  回到上海之后,Sunny就回了首尔,蜜月旅行结束,也该开始工作了。

  就这样,林沧开始着手熟悉自家医疗器械公司万苍的事物,Sunny则是回到了首尔继续自己的咸鱼综艺游。

  回到上海的林沧顿时忙碌了起来,万苍医疗器械公司总经理一职还好,虽然说是总经理,实际上真正处理一切事物的还是林越的心腹,副总经理。林沧就像是一个象征,挂名的。

  真正让他忙碌起来的还是一个案子。

  因为时承年龄的问题,苍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职也要卸任退休了,虽然林氏集团是苍华律师事务所最大的投资方,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为所欲为,虽然很多人都会给林氏集团一个面子,林沧上位并不难,但是服众却是一个问题。

  林沧虽然发(wei)愤(qian)图(nu)强(li)后打赢了不少案子,但本质上都不算是什么大案子,苍华律师事务所内比他业绩强的一抓一大把,想要服众,或者说,不那么遭人诟病的上位,就需要林沧打赢一场的大案子,一场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子。

  好吧,现如今的确有一个。

  集团高管任扎猥亵幼女案,这个案子社会关注度非常非常高,有多高呢,基本上中国人尽皆知。

  但是因为这个任扎本身就是法学博士,精通法律,没有关键性证据,即使警方和检方都已经可以确定,这家伙的确是罪犯,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,连让他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机会都没有。

  这就很蛋疼了。

  有罪犯不可怕,就怕罪犯懂法,因为懂法,所以才有能力钻法律的空子。

  这是个非常棘手的案子,虽然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很气愤,但考虑到这个案子的难度以及对方在法学界的影响力,只能采取观望状态。

  不过,世界上总有那么几个奇葩不按常理出牌。

  在得知这个案子,加上自己需要一个大案子来上位后,林沧林大律师接手了。

  集团高管?

  市值近千亿也只是近,林氏集团在林沧还没成年的时候就已经是千亿俱乐部的会员了,一个集团高管,一个集团二少爷,who怕who?

  至于法学界的影响力……

  林大律师在法学界本就是大名鼎鼎,大不了不在这行业干了,回家随便继承一点儿家产都比现在赚得多。

  所有能够影响判决的因素都对林沧造不成任何的影响,那还怕个锤锤?

  搞他!

  林沧这边接手任扎辱女案,那边苍华律师事务所就开始在时承的指挥下为林沧造势了。

  这个案子难度极大,事情除了这么久都没人接手就可以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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