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章 吃霸王餐的_我在西北开加油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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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喝完奶,那家伙又小跑着离开了。

  陈牧本来还想说留一下客,可转念想想人家是野生种,呆在荒漠里自由自在可能更舒服,所以他也就就此打住了。

  “以后常来找哥玩啊!”

  陈牧朝那家伙远去的身影挥了挥手,转身返回营业室,用水洗干净那块小石头,然后凑到灯光下查看起来。

  那东西是一个大致四四方方的小方印,所谓的棱角,就是它非常一致的边边角角,这绝对不是自然形成的。

  仔细看的话,它的质地应该是玉,具体是什么玉就不知道了,反正看起来杂质很多,给人感觉一点也不温润。

  方印周围斑驳不平,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,就这么丢在大街上可能也没人会捡它。

  唯一有点特别的,就是方印的底下刻着的字。

  “受……受命于天,既……寿……永……永昌?”

  陈牧看清楚那几个字后,真有点哭笑不得。

  虽然他的历史知识不太丰富,可也知道这几个字的出处。

  传说当年秦国一统天下,丞相李斯奉命用和氏璧镌刻传国玉玺,上面刻着的就是这个八个字: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

  这块不起眼的小方印上,刻着这么八个字,而且还是简体字,它的价值就可想而知了,可能平时那些地摊上摆卖的物件都分分钟比它做得精美。

  陈牧查看完那小方印,又把玩了两下,随手把它塞到收银台前,径自转身回房接着睡觉。

  这东西虽然不值钱,可毕竟是块玉,而且还是一头野骆驼给他叼来的,陈牧准备一直留着,当个纪念品。

  这一觉一直睡到十点多,陈牧才起来了。

  加油站里,维族老人早已在忙碌,虽然这里并没几个客人,可他总能找着活计忙碌,一刻也闲不下来。

  陈牧很早就听爸妈说过,维族老人艾孜买提曾是附近一个维族村落里的民兵,年轻的时候参加过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组织的保护巡逻队,可是有一次和盗猎者遭遇,在激战中受到很严重的枪伤,最终瘸了一条腿。

  加油站刚开张的时候需要人手帮忙,当地的政府就把维族老人推荐过来,也就是从那时开始,维族老人一直在加油站里工作着,勤勤恳恳,和陈牧的爸妈处得就跟一家人似的。

  “小牧,你古丽大婶让我给你带了她亲手做的馕,还有一小罐子果酱,都放在厨房里哩。”

  陈牧最喜欢吃古丽大婶做的馕,香脆可口,还有嚼劲。

  最要紧的是用来蘸馕的果酱,那是他们自己做的,不会太甜也不会太酸,配上烤馕恰到好处,吃多少都不会腻。

  维族老人一直把馕放在炉头上,陈牧吃的时候还热着,他动手撕开烤馕,蘸上稠稠的果酱,一口塞进嘴里。

  “嗯……真好吃,艾孜买提大叔,你回去给我谢谢古丽大婶。”

  用各种瓜果做成的果酱,带着瓜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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