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百六十六章 天狂有雨,人狂有祸_老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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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啊!”

  烟头在接触到大超皮肤时,火光变得明亮,最后熄灭。

  很多不懂事的非主流,小混混都喜欢烫烟疤,认为那是潮流,就像某些中学生喜欢在自己的胳膊上,用壁纸刀刻上心上人的名字一样,当时觉得酷,其实,土又傻。

  我看到大超在胳膊上也有几个明显的烟疤,连成排,就像奥迪的车标一样。

  既然他这么喜欢个性的烟疤,我就送他一个独特,更个性的。

  按灭香烟,我伸出左手,抓住了大超的头发,将他向胡同里拖去。

  无论他怎么挣扎,拍打我的抓住他的手臂,我都不会松开。

  “松开我,你他吗知不知道我大哥是谁,我大哥是毛豆,我大哥要出狱了,你你动我,我大哥不会放过你的!”

  再次听到毛豆的名字,我依旧保持着鄙夷的态度。

  别看大超对于他的大哥自信满满,但我不屑一顾。

  还是那句话,一个扒手的大哥,做着小偷生意的家伙,能算什么大哥。

  市里有那么多赚钱的项目,他都挣不到一份,只能去做小偷的生意,这算什么江湖大哥?

  我在市里,还有许老板这个背景呢,一个锒铛入狱的毛豆,算个球。

  “你大哥,哼,他算个鸡、八。”

  我语气不屑的哼出了这句话,毛豆,名不见经传的扒手大哥。

  在我这位正直气盛,事业也在新的转折点上的江湖大哥眼中,我没看得起他!

  “你你混江湖的,你不知道我大哥?”说出这句话时,大超的惊惧都少了一些,反而是震惊,和不可置信。

  这让我有些好奇毛豆,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

  “你大哥算根葱啊,你咋不问问你大哥,认不认识我秋哥呢?你吗的,什么毛豆八豆四季豆的,他敢给你出头,我就让他变成豆渣!”

  蒋志楠跋扈的声音,怒斥道。

  “你你们会后悔的!”

  不顾大超的威胁,我将他拉倒胡同内,丢在雪堆上。

  “拿家伙来,办人!”我吩咐道。

  今天这个人,我准备亲手办,若不是他那一脚,我手臂的烫伤不会加剧,是他让我体会到人间炼狱般的痛楚。

  除了打麻药的那一晚。

  接下来的几天内,我都常常因为手臂的痛,从梦中醒来,那种汗水直流的痛,让我终身难忘。

  每每疼痛发作时,我的脑子中,都在想着办大超!

  蟒蛇搞的伤,我的确招惹他了,并且获利了,蟒蛇动我,我没那么记恨,换做是任何江湖大哥,都会去屈打成招。

  但是大超这一脚,我是冤枉的,我被偷了钱,从正义的角度看,我是受害者,我只是维护了我的权益,却遭到他的毒手。

  所以这个仇,我要报!亲手报!

  “秋哥。”

  很快,一把杀猪刀递到了我的手中。

  接过杀猪刀,我打量了两样,用刀杀人方便。

  废人,其实是一件血腥,而又麻烦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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